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

2017第9本:《狼嚎》

 


「我剛剛變成了一頭狼了?是不是?」山王高興地大吼大叫。
「快把衣服穿起來」我怒吼著。
山王哈哈大笑,海門也捧腹大笑,而狄米特仍舊在尿水與鼻涕中作著噩夢。

在深邃的黑森林裡,山王化身為白狼。
在危險的黑森林裡,狄米特緊緊握拳,既害怕、又絕不讓步地站在海門與黑熊中間。
這就是故事的開始。

多年以後的深夜裡,我常常躺在草地上,閉上眼睛,享受著。
享受著十四歲那年,那一段膽小與勇氣交互矛盾的童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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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平復一下心情。

繼多年前的《打噴嚏》後,又看了一部讓我邊翻頁邊掉淚的九把刀作品了。

故事以狼人與吸血鬼的互相爭戰為背景,但其重點卻是著墨於友情的描述。
女主角崔絲塔和三個自小玩到大的男生好友——山王、海門、狄米特。

一次大黑熊襲擊的意外,山王變身成白狼,無意間救了另外三人。
這才讓他們知道,原來他們經常聽到的狼人與吸血鬼的故事,是真實而非恐怖童話。

這是九把刀多年以前的作品。
他認為,真正的英雄,從來就不是從眾的。
英雄具有強烈的「對抗」氣質,是顛覆的,是具有驚人破壞性的,在大家都讚成的時候能勇敢抗議,在所有人搖頭的時候他義正嚴詞捍衛想法的那種人,必要的時候,英雄還要能撕裂自己與眾人間的情感,捍衛「自己信守的價值」。

沒錯,英雄之所以成為英雄,是因為他和我們不同,他做了我們做不到的事。
就像所有小說中的主角。
難道你願意看一個和你一樣再普通不過的人,成為小說主角嗎?你會想看他的平凡生活平凡人生嗎?
但是某些人就是會抱怨說,這個人有主角光環啦,因為是主角所以總是能逢凶化吉,因為是主角所以總是在危險關頭想到新招式,秒殺魔王。

咳,不小心就抱怨了,回來英雄主題。

不平凡的人成就不平凡的事蹟。
但現實中,一個人做了和常人不一樣的事,眾人便會排擠他;
可當那人有了些許成就,排擠他的人便會開始羨慕他,仰慕他何以有此成就。

人類,自古以來便是矛盾的存在。

再一次佩服九把刀說故事的能力。
我們都知道,一個故事裡頭,有英雄,就必定有魔王。
不然英雄何來?

但在《狼嚎》裡,已經看了超過一半的頁數,卻連魔王的影子都沒瞧見。
根據我讀了那麼多小說的經驗來看,魔王必定是在故事前期便登場過的人物。

崔絲塔,四人中唯一的女生,也是女主角,80%不會是魔王。
海門,力大無窮、腦筋慢、憨厚,經常和上一代英雄歐拉扯上關係的男生,90%不是魔王。
山王,狼人、狼族領袖、難得一見的白狼(吸血鬼最畏懼的存在),120%不是魔王。
只剩下聰明的、喜歡崔絲塔的、很普通的人類——狄米特。

是的,狄米特是魔王,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魔王的魔王。

一開始我猜到的時候,便想著:「不會吧,這樣也太牽強,硬是要讓他們的友情變成狼人與吸血鬼永無止盡的戰爭嗎?我接受不到。」
可是當狄米特真的變成吸血鬼君王時,我卻意外地接受了。
一個原本心地善良的十六歲男孩,要轉變成魔王必定會經歷一些他無法接受的巨大打擊。

狄米特經歷了,所以魔王誕生了。

九把刀說故事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
我接受了他的劇情安排。
所以在山王被狄米特誤會,以為是他率領狼群殺死狄米特一家人時,我知道他們免不了要打一架了。只是我沒想到,山王不願對好友出手。
於是這場理應是白狼與夜之君王的決戰,還沒開打便結束了。
受到憤怒驅使的狄米特被心底深處的惡意吞噬,親手殺了自己的好友山王。
海門手持巨斧出現,繼承好友山王的意志,全心全意要拯救逐漸墮入黑暗的好友狄米特,繼而與整百名的狼人對抗,只為了要讓狄米特順利逃走,活下去。

後面的劇情我現在有點忘了,因為看得太快太急。
因為太好看所以我一口氣看完。
所以我現在什麼都想不起來寫不出來。

唯一記得的是,我又因為故事裡的熱血與友誼,落淚了。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2017第8本:《禁忌圖書館》

 


愛麗絲永遠也忘不了那個晚上。
一隻醜陋的妖精突然出現在她家廚房威脅爸爸,
隔天爸爸就離開家門,從此再也沒回來。
愛麗絲被從未聽過的伯伯收養,伯伯是個古怪的藏書家,
擁有一間外觀像碉堡的神秘圖書館,不但大得無邊無際,
終年沉浸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書架還會自己移動變換位置。
圖書館裡收藏著各種危險的禁書,還有神出鬼沒的貓群。
而負責管理的蟲先生看起來更是……不像人類。
愛麗絲驚訝地發現,那個晚上造訪她家的妖精竟然也藏在裡面!
為了查明真相,愛麗絲決定偷偷潛進圖書館,
沒想到卻在門外遇到一隻會說話的貓「灰燼」,宣稱認識能夠幫助她的人。
她跟著灰燼悄悄溜了進去,被帶去見一個自稱是「讀者」的傲慢男孩,
但男孩非但解決她的問題,反而向她發出挑戰,
問她敢不敢翻開一本名為「簇群」的禁忌之書。
愛麗絲忍不住好奇把書翻開,但才讀了第一行字,
就發現自己竟然跑進了書裡,想要離開就只有一個方法——
將書裡的「東西」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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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本書我大概看了10多天才看完。
當初是因為看見封底的內容簡介(上面那一長串),
再衝著「愛麗絲」三個字,毅然決然在台北誠品買了下來。
但因為那時朋友說對這本書也有興趣,我就想著反正過兩個月還會再來台灣,
就把書先借給他看了。

兩個月後我回到台北,他說:
「我看不完,感覺作者敘述太仔細,所以變得有點羅嗦。」
自此,我未看,就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

為了要淡忘朋友給的無心評語,
前後我先看了兩本《鋼鐵德魯伊》,
才翻開《禁忌圖書館》。

看了百頁,嗯,朋友的話語再次於腦海裡浮現——
敘述真的太仔細、過於仔細了,
造成閱讀不順暢,容易走神,看沒多遠便想闔起書,
讓眼睛和腦袋休息休息。

故事倒沒有說不好看,只是敘述方面……也不能說不好。

作者的文筆很棒
(這點也許歸功於編輯,畢竟有些作者腦袋有很棒的故事,但不代表他本人文筆很好)
故事也很吸引,
只是我個人不太喜歡這種描寫得太仔細的敘述文字。

也許是我看習慣了輕小說?

不可能。

台灣輕小說並沒有過於冗長的描述;
日本輕小說雖然會把人物的外貌和表情、建築的構造與外觀、周遭環境都描寫得很仔細,
但都不會像《禁忌圖書館》這樣讓我看得很不耐煩……

說回故事好了。

愛麗絲是名「讀者」,只要找到魔法書,她便可以進入魔法書的世界裡頭。
要從魔法書裡出來只有一個方法,殺死裡頭的怪物。
或者,馴服怪物。

總之,只要能從書裡出來,
就會得到一種怪物的控制權,
讓我感覺就像Pokemon(神奇寶貝)呢。

愛麗絲在初期意外得到一種名為「簇群」的小怪物,
就把它想像成《千與千尋》裡的煤炭怪,
黑黑的一小只,鋒利的鳥喙,以及如橡皮球般彈性的身體。

透過「簇群」,愛麗絲學會了如何控制已“捕獲”的怪物,
深入練習後,愛麗絲不但可以將心神注入到「簇群」的身體里中,
透過「簇群」的眼睛看世界,用「簇群」的身體行動,
到後來甚至可以將自己化為「簇群」。
(這是魔幻故事,別去深究原理)

爾後,愛麗絲因為那可疑的伯伯——傑瑞恩的關係,
再次被丟進一本魔法書裡頭,
一不小心又再馴服了一隻樹精。

最後甚至找到了失傳好幾個世紀的“龍書”,
顧名思義,書裡有頭龍。
當然了,身為故事主角,怎可能擁有平淡無奇的人生?
所以,愛麗絲再次“不小心”進入到龍書裡面,
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理所當然的,
愛麗絲馴服了那頭龍,
但是她無法控制它。

這裡我覺得還是要用神奇寶貝的設定來解釋比較好。

就像我是個剛拿到Lv5的妙蛙種子的菜鳥訓練師,
可是我不知道哪來的狗屎運,竟然撿到了一顆大師球(Master Ball)!
然後我又開了主角外掛,遇到Lv70的超夢(Mewtwo)!

一個手滑,大師球砸中了超夢。
紫白色的大師球左右搖晃三下,
超夢變成我的了。

天啊,成為世界第一的訓練師再也不是夢想!

錯了。

因為我的訓練師等級太低,所以即便有了超夢,
我依然無法控制它。

就像小智初期無法控制他的噴火龍那樣。

所以愛麗絲也無法控制那頭龍。
(什麼狗屁比喻,請無視我)

不過想想也對啦,讓愛麗絲在第一集就獲得那麼強的龍,
接下去的兩集故事還演得下去嗎?

沒錯,這不是單本就結束的小說。
這是系列小說,目前我知道有三本。
會不會有第四本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我看完第一本後,就處於一種很矛盾的狀態。

「我想知道後續」

「我沒有很想再讀這系列」

就這兩種念頭讓我糾結不知該不該買接下去的兩本。

啊啊啊,糾結啊。
啊啊啊,人生啊。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偽裝

從什麼時候開始,已經不想把太多的真實感情顯露在臉上了呢?

在懵懂又無知的青春期,開心或難過、生氣或委屈、期待或失望,總想什麼都寫在部落格。

那時候,文字是我僅有的武器,就像隨我意志揮動的長劍。

儘管知道某些文會惹來一頓罵或是使某段關係變得更為惡劣,我明知會有什麼後果,但依然沉不住氣霹靂吧啦全寫出來。

如果我那開始老化的腦袋,名為記憶的電板沒有出現短路的話,那時的情緒就像是「不寫出來我吞不下這口氣」類似這樣的感覺。

結果還真的因為這樣,我被某個同班同學封鎖了,哈哈哈。

沒差,反正可以來到這地步的友誼,就代表沒什麼好可惜的了。

同時這也表示,所有我的秘密(可以見光的),幾乎都寫在部落格了。

因為我沉不住氣嘛,哈哈。

剛才稍微在面子書爬了一下自己的頁面,赫然發現狀態文少了好多好多好多,取而代之的是分享一大堆人家的影片、照片、文章、笑話等。

這樣的自己和一年以前的我,判若兩人。

現在的我彷彿……想把自己埋沒在深不見底的地底下。真實的感情被我收得很深、很深,緊緊捉住,深怕一個不小心它就會從指縫中溜走似的。

驀地驚覺,我似乎強迫自己笑了好長的一段時間。

時間長得連自己都忘了這是偽裝的笑容。

為何需要偽裝?是在逃避什麼?或是懼怕什麼?

我不懂。

偽裝就像是自我保護,隔絕外面的世界,逃避名為未知的事物與感情。

什麼時候,我成了這種人?

無解。也不想解。

【日誌】180920

 一如過去六天的早晨,洗刷後早餐伴Netflix。 最近無意間找到Kevin Hart的脫口秀節目,前後看完兩場,心裡默默為他標上「黑人版黃子華」的稱號。雖然對一些主題抱持著不認同的立場,但整體來說還是讓我從頭笑到結束。 稍微科普一下,Kevin Hart是演電影《Juman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