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

阿哲

剛開始交往時,阿哲覺得週一至週五要到檳城去上課,是最難熬的噩夢,他忍受不了漫長的五天都無法見不到女孩。那時週五最後一堂課結束的鈴聲,是他這輩子聽過最悅耳的鈴聲。

第二年,從學院畢業後的阿哲陷入迷惘,不知道自己的未來究竟在何方,他唯一清楚知道的,就是決不想嘗試痛苦的異地戀。他寧願在家鄉隨便找份工作,也不願與女孩分離。

於是,阿哲與女孩無憂無慮地度過了很長的一段時光。那時,他們沒見著彼此最長的時間,也不過是三天而已。

阿哲沒有因為交往時間長了便讓感情逐漸失溫,相反的,他覺得自己越來越愛這個女孩。
很愛,很愛。

第三年,女孩冒起想到國外進修的念頭。阿哲只用了一晚的時間,便和女孩說:

「我陪妳去。」

他們分別住在學校提供給外國人的宿舍,可是宿舍距離極近,因此根本沒試過有超過24小時都見不到對方的這種事。阿哲對自己當初堅持要陪女孩來進修的決定,是最對的選擇。

第五年,阿哲再一次畢業了。回到家鄉,又陷入了三年前的煩惱。只是這次他很清楚知道自己絕對不會再去進修,而是要踏入社會工作了。

阿哲找到了,但是他必須離開家鄉到外地去。

他必須離開女孩。

阿哲知道這次的離別是為了兩人未來的日子,所以他忍痛告別女孩,獨自來到異地,開始了工作,開始了異地戀。

雖說是異地戀,但終究還是在國內,因此兩人見面並不難。然而,真正的考驗此時才降臨在他們身上——女孩找到了工作,可工作地是國外。

異地戀,瞬間昇華成了異國戀。

(未完)


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

2017第11本:《召喚師的馴獸日常 01》

 


書底簡介:


「養我。」
「……什麼?」
「我很好養。常常餵食與撫摸就行。」

從前從前,有個人類與幻獸共存的世界,
幻獸們全是人類召喚師隨傳隨到的勞工,免費、耐操、全年無休,
唯有某隻名為諾爾的幻獸例外。

身為羊族幻獸,諾爾接獲的任務通常是除草、耕田、放羊(?),
但事實上他單挑BOSS還能HOLD住全場,妥妥的扮羊吃老虎。
可惜他只求包養、拒絕勞動,直到有天遇見了奈西。

奈西是弱小的E級召喚師,害怕高等幻獸的他意外召喚出諾爾,
而諾爾照例裝廢搞砸了考試,讓奈西以為他只是隻魯蛇羊,還邀請他回家。

「諾爾,你要不要來我們家喝個茶?」
「……你是不是想下毒?」

可恥了奈西親手做的甜點後,諾爾決定了——飼主就是他!
肯餵食、常摸摸、給撒嬌,這樣的優質飯票上哪找?

只是有天,為了制服發狂的龍族幻獸,諾爾被迫展露出真正實力,
目睹一切的奈西因諾爾的強大而心生畏懼,從此不肯再召喚他。
面對棄養危機,諾爾決心幫奈西找回勇氣,馴主日常就此展開……

(奈西:這本書不是叫召喚師的馴獸日常嗎?立場反了啦!T_T)

×××

光看簡介就想說一句:「前方高能,儘速迴避!」

這算是我第一次接觸有點腐味的輕小說(ps:腐味=腐女=女性向=BL=Boy Love)
但也沒有很多,因為才第一集,後面奈西和諾爾的放閃陸續有來。

BL漫畫雖然也沒看很多,但相信我說《黑子的籃球》是40%BL 40%熱血 30%籃球的漫畫,應該沒什麼異議吧?
如果沒異議,那我看過最能稱得上是BL的漫畫就是《黑子的籃球》了。

而這部名義上是講述召喚師與召喚獸的主僕關係的輕小說,實際上卻是身為召喚獸的諾爾如何馴服主人奈西的戀愛(?)故事呢~

我是在兩年前的POPO網絡小說平台寫《誰說短命不能當劍士》的時候,無意間發現這部輕小說的。
當時作者還有來和我聊幾句,後來我才發現作者是個妹子。

兩年過去了,人家的《馴獸日常》都出書,還出到第五集了。
我的《短命》呢?真的是失敗啊~~~~~~

等等,說好的觀後感怎麼變抱怨文了?

回來故事吧。

諾爾是只超強的羊族劍士,高挑的180身長、俊美的臉龐、無神的死魚眼、子彈都打不進的厚臉皮,
無論左看還是右看,這都是一個魅力值爆表的主角人物啊!

既然“男”主角是個man爆的設定,那“女”主角自然就要柔弱一點咯,所以奈西就出現了。
就像火神和黑子、福爾摩斯與華生。(什麼爛比喻……)

說到女主角這回事,第一集貌似沒看到任何女生登場耶。
撇除可以生產金毛的金羊(性別女),和奈西肩上的那隻毛毛蟲(兩年前看到第三還是第四部的時候,有說毛毛蟲是女的)
幾乎沒有女性人類登場……還是有登場只是被我遺忘了?

那不重要。

故事講述一個在學校被眾人取笑的E級召喚師奈西,有天在上課時無意間召喚出諾爾,經過一些事情,諾爾看中了這個嬌小柔弱的人類,決定要收服他作為自己的飼主。
爾後的某個晚上,一條失心瘋的巨大火蜥蜴在鎮上四處亂竄,造成市民的混亂與慌張。
混亂中,諾爾迫於無奈在奈西面前展露自己的實力,奈西因此知道了諾爾是個B級幻獸,而不是他自稱的D級羊族。
奈西因為小時候曾無法控制自己召喚出來的B級幻獸,搞得一眾小朋友受傷,而且還殺死了一個朋友千辛萬苦得來的使魔(也是召喚獸)。
奈西因此大受打擊,下定決心從此不再召喚C級以上的幻獸。

可是經過諾爾鍥而不捨的調教(?),終究還是打動了奈西。
在千鈞一發之際,諾爾躍過奈西打開的召喚門,從災厄之龍——暴食霍格尼的危機中救了奈西。
奈西的心結,就此打開。經此一戰,奈西明白了,諾爾很強,同時也很溫柔,一點都不可怕。

第一集的最後,奈西向青梅竹馬伊萊下了戰帖,要挑戰這個全學年第一的年輕召喚師,同時也是強悍的龍族召喚師。
伊萊率先召喚出A級的幻獸錘龍迎戰,奈西則後一步召喚B級羊族劍士諾爾,再接著召喚B級狼族幻獸。
原本是大家眼裡的E級召喚師,忽然輕而易舉地接連召喚兩隻B級幻獸,眾人下巴紛紛跌了下來。

經過一番苦戰,理所當然由擁有主角光環的諾爾贏下了決鬥。
從此,再也沒有人嘲笑奈西是萬年吊車尾的E級召喚師。

冒險還在繼續,只是第一集就到此為止。
故事和在網絡連載的時候有些許不一樣,但兩位主角的放閃程度卻更上一層樓。

總的來說,這是一部既輕鬆又熱血而且還滿好笑的一部作品。
若是有人問我有沒有推薦的女性向小說,我絕對會推這本。
就算問我有沒有推薦的熱血男性向小說,我還是會推這本!

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是不是

心揪著揪著
覺得世界是灰的

這很不像我
至少在這幾年才認識我的人的眼裡
這不像我

然而這又很像我
一個躲在角落望著窗外雨景
獨自消沉的我

想要封閉情感

是不是
只要不在乎
就不會受傷?

是不是
只要不在乎
就可以快樂?

是不是
只要不在乎































就可以不在乎?

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

2017第10本:《刀劍神域 017:Alicization awakening》

 


——「光之巫女」愛麗絲。
「黑暗領域軍的最高司令官」貝庫達,即使犧牲所有黑暗軍隊也要得到她。

「最終負荷實驗」第二天。
在整合騎士賭上性命奮戰之下屈居劣勢的黑暗領域軍,開始以卑劣的手段來反抗。
從外部觀測Underworld的美軍傭兵——克里達把現實世界的人類投入這場最終決戰當中。
總共有超過五萬名的玩家,參加了所謂「正宗VRMMO遊戲的封測」。

人界軍因為黑暗軍隊的增援而陷入瀕死的絕境。光靠亞絲娜一個人實在無法對抗如此龐大的軍隊。
這個時候,地底世界傳說中的創世神們降臨了。她們是發出善良光芒的太陽神索魯斯,以及溫柔、溫暖的大地母神提拉利亞。
這兩尊神明,有著詩乃與莉法的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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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上次看完今年的第九本是3月28號,現在是4月23的凌晨三點半。
用了26天、接近四個星期才看完一本……
唉……

上集桐人的正宮——亞絲娜閃亮登場,許久不見一出來便是女神姿態降臨到Underworld的世界裡頭,無論是美貌或是力量都是神蹟般的存在。
然而人界軍與黑暗軍隊的戰爭沒有因此而停下,雖然亞絲娜的力量暫時震懾了敵方,可是敵軍最高司令官貝庫達毫不在乎地持續命令部下前去戰場白白丟掉性命。

單憑亞絲娜一人,即使再強,也無法對抗數以萬計的軍隊。
這時候,桐人的后宮1號和2號也以神的姿態,降臨於此——莉法和詩乃。

嗯,真厲害,有后宮的男人就是強。
你以為桐人的后宮就這樣?那你就大錯特錯,后宮3號和4號也在稍後轉移到Underworld,只是這集沒有她們兩個表現的地方,所以就不提了。

等下,我的順序好像排錯了。
現在最可以威脅到正宮亞絲娜的女人,貌似是愛麗絲。
愛麗絲幾乎和亞絲娜一樣強,同樣擁有一頭飄逸柔順的長髮,也有沉魚落雁之顏,更別提那顆深愛桐人的心了。

可惡,這個桐人光明正大撩那麼多妹,正宮竟然還可以和后宮們成為好朋友!
在現實生活中根本不邏輯啊啊啊啊啊!

好啦,其實這集沒什麼好說的,就是戰爭進行中。
敵方從美國的伺服器中騙來了好幾萬的玩家轉移到Underworld裡來,讓無知的他們對抗亞絲娜的人界軍,可是人界軍區區數百人,如果真要抵抗的話,這集大概前面100頁就沒戲唱了。
於是現實世界那邊,后宮3號為了愛情,發表了一場演講,把二至三千的日本玩家轉移到Underworld,加入人界軍,對抗黑暗軍隊。

經過人界軍與三尊創世女神的一番苦戰後,終於在無盡的戰爭中看見一線曙光——被騙來的無知美國玩家人數漸漸下降。可是就在這時,敵軍又再從韓國和中國騙來好幾萬的玩家加入黑暗軍隊,於是那抹一閃而過的曙光,就這麼黯然消去。亞絲娜等人再次慢慢陷入到絕望裡頭。

最後,大地神莉法、太陽神詩乃、創世神亞絲娜奮戰後依然不敵人海戰術,前者二人倒下,亞絲娜則被敵軍頭目俘虜。

可憐的亞絲娜,被人無情地扯頭髮、踹背、毆打。
其他后宮也沒有好到哪裡去。

桐人你這個失去心智足足兩集登場不說話只會茫然發出「嗯啊嗯啊」呢喃聲的男主角,到底什麼時候才要醒來!

看得好心酸。

幸運的是,最新的十八集多兩天就發行了。
話不多說,我先去下訂。

下篇再聊。

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

2017第9本:《狼嚎》

 


「我剛剛變成了一頭狼了?是不是?」山王高興地大吼大叫。
「快把衣服穿起來」我怒吼著。
山王哈哈大笑,海門也捧腹大笑,而狄米特仍舊在尿水與鼻涕中作著噩夢。

在深邃的黑森林裡,山王化身為白狼。
在危險的黑森林裡,狄米特緊緊握拳,既害怕、又絕不讓步地站在海門與黑熊中間。
這就是故事的開始。

多年以後的深夜裡,我常常躺在草地上,閉上眼睛,享受著。
享受著十四歲那年,那一段膽小與勇氣交互矛盾的童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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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平復一下心情。

繼多年前的《打噴嚏》後,又看了一部讓我邊翻頁邊掉淚的九把刀作品了。

故事以狼人與吸血鬼的互相爭戰為背景,但其重點卻是著墨於友情的描述。
女主角崔絲塔和三個自小玩到大的男生好友——山王、海門、狄米特。

一次大黑熊襲擊的意外,山王變身成白狼,無意間救了另外三人。
這才讓他們知道,原來他們經常聽到的狼人與吸血鬼的故事,是真實而非恐怖童話。

這是九把刀多年以前的作品。
他認為,真正的英雄,從來就不是從眾的。
英雄具有強烈的「對抗」氣質,是顛覆的,是具有驚人破壞性的,在大家都讚成的時候能勇敢抗議,在所有人搖頭的時候他義正嚴詞捍衛想法的那種人,必要的時候,英雄還要能撕裂自己與眾人間的情感,捍衛「自己信守的價值」。

沒錯,英雄之所以成為英雄,是因為他和我們不同,他做了我們做不到的事。
就像所有小說中的主角。
難道你願意看一個和你一樣再普通不過的人,成為小說主角嗎?你會想看他的平凡生活平凡人生嗎?
但是某些人就是會抱怨說,這個人有主角光環啦,因為是主角所以總是能逢凶化吉,因為是主角所以總是在危險關頭想到新招式,秒殺魔王。

咳,不小心就抱怨了,回來英雄主題。

不平凡的人成就不平凡的事蹟。
但現實中,一個人做了和常人不一樣的事,眾人便會排擠他;
可當那人有了些許成就,排擠他的人便會開始羨慕他,仰慕他何以有此成就。

人類,自古以來便是矛盾的存在。

再一次佩服九把刀說故事的能力。
我們都知道,一個故事裡頭,有英雄,就必定有魔王。
不然英雄何來?

但在《狼嚎》裡,已經看了超過一半的頁數,卻連魔王的影子都沒瞧見。
根據我讀了那麼多小說的經驗來看,魔王必定是在故事前期便登場過的人物。

崔絲塔,四人中唯一的女生,也是女主角,80%不會是魔王。
海門,力大無窮、腦筋慢、憨厚,經常和上一代英雄歐拉扯上關係的男生,90%不是魔王。
山王,狼人、狼族領袖、難得一見的白狼(吸血鬼最畏懼的存在),120%不是魔王。
只剩下聰明的、喜歡崔絲塔的、很普通的人類——狄米特。

是的,狄米特是魔王,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魔王的魔王。

一開始我猜到的時候,便想著:「不會吧,這樣也太牽強,硬是要讓他們的友情變成狼人與吸血鬼永無止盡的戰爭嗎?我接受不到。」
可是當狄米特真的變成吸血鬼君王時,我卻意外地接受了。
一個原本心地善良的十六歲男孩,要轉變成魔王必定會經歷一些他無法接受的巨大打擊。

狄米特經歷了,所以魔王誕生了。

九把刀說故事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
我接受了他的劇情安排。
所以在山王被狄米特誤會,以為是他率領狼群殺死狄米特一家人時,我知道他們免不了要打一架了。只是我沒想到,山王不願對好友出手。
於是這場理應是白狼與夜之君王的決戰,還沒開打便結束了。
受到憤怒驅使的狄米特被心底深處的惡意吞噬,親手殺了自己的好友山王。
海門手持巨斧出現,繼承好友山王的意志,全心全意要拯救逐漸墮入黑暗的好友狄米特,繼而與整百名的狼人對抗,只為了要讓狄米特順利逃走,活下去。

後面的劇情我現在有點忘了,因為看得太快太急。
因為太好看所以我一口氣看完。
所以我現在什麼都想不起來寫不出來。

唯一記得的是,我又因為故事裡的熱血與友誼,落淚了。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2017第8本:《禁忌圖書館》

 


愛麗絲永遠也忘不了那個晚上。
一隻醜陋的妖精突然出現在她家廚房威脅爸爸,
隔天爸爸就離開家門,從此再也沒回來。
愛麗絲被從未聽過的伯伯收養,伯伯是個古怪的藏書家,
擁有一間外觀像碉堡的神秘圖書館,不但大得無邊無際,
終年沉浸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書架還會自己移動變換位置。
圖書館裡收藏著各種危險的禁書,還有神出鬼沒的貓群。
而負責管理的蟲先生看起來更是……不像人類。
愛麗絲驚訝地發現,那個晚上造訪她家的妖精竟然也藏在裡面!
為了查明真相,愛麗絲決定偷偷潛進圖書館,
沒想到卻在門外遇到一隻會說話的貓「灰燼」,宣稱認識能夠幫助她的人。
她跟著灰燼悄悄溜了進去,被帶去見一個自稱是「讀者」的傲慢男孩,
但男孩非但解決她的問題,反而向她發出挑戰,
問她敢不敢翻開一本名為「簇群」的禁忌之書。
愛麗絲忍不住好奇把書翻開,但才讀了第一行字,
就發現自己竟然跑進了書裡,想要離開就只有一個方法——
將書裡的「東西」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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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本書我大概看了10多天才看完。
當初是因為看見封底的內容簡介(上面那一長串),
再衝著「愛麗絲」三個字,毅然決然在台北誠品買了下來。
但因為那時朋友說對這本書也有興趣,我就想著反正過兩個月還會再來台灣,
就把書先借給他看了。

兩個月後我回到台北,他說:
「我看不完,感覺作者敘述太仔細,所以變得有點羅嗦。」
自此,我未看,就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

為了要淡忘朋友給的無心評語,
前後我先看了兩本《鋼鐵德魯伊》,
才翻開《禁忌圖書館》。

看了百頁,嗯,朋友的話語再次於腦海裡浮現——
敘述真的太仔細、過於仔細了,
造成閱讀不順暢,容易走神,看沒多遠便想闔起書,
讓眼睛和腦袋休息休息。

故事倒沒有說不好看,只是敘述方面……也不能說不好。

作者的文筆很棒
(這點也許歸功於編輯,畢竟有些作者腦袋有很棒的故事,但不代表他本人文筆很好)
故事也很吸引,
只是我個人不太喜歡這種描寫得太仔細的敘述文字。

也許是我看習慣了輕小說?

不可能。

台灣輕小說並沒有過於冗長的描述;
日本輕小說雖然會把人物的外貌和表情、建築的構造與外觀、周遭環境都描寫得很仔細,
但都不會像《禁忌圖書館》這樣讓我看得很不耐煩……

說回故事好了。

愛麗絲是名「讀者」,只要找到魔法書,她便可以進入魔法書的世界裡頭。
要從魔法書裡出來只有一個方法,殺死裡頭的怪物。
或者,馴服怪物。

總之,只要能從書裡出來,
就會得到一種怪物的控制權,
讓我感覺就像Pokemon(神奇寶貝)呢。

愛麗絲在初期意外得到一種名為「簇群」的小怪物,
就把它想像成《千與千尋》裡的煤炭怪,
黑黑的一小只,鋒利的鳥喙,以及如橡皮球般彈性的身體。

透過「簇群」,愛麗絲學會了如何控制已“捕獲”的怪物,
深入練習後,愛麗絲不但可以將心神注入到「簇群」的身體里中,
透過「簇群」的眼睛看世界,用「簇群」的身體行動,
到後來甚至可以將自己化為「簇群」。
(這是魔幻故事,別去深究原理)

爾後,愛麗絲因為那可疑的伯伯——傑瑞恩的關係,
再次被丟進一本魔法書裡頭,
一不小心又再馴服了一隻樹精。

最後甚至找到了失傳好幾個世紀的“龍書”,
顧名思義,書裡有頭龍。
當然了,身為故事主角,怎可能擁有平淡無奇的人生?
所以,愛麗絲再次“不小心”進入到龍書裡面,
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理所當然的,
愛麗絲馴服了那頭龍,
但是她無法控制它。

這裡我覺得還是要用神奇寶貝的設定來解釋比較好。

就像我是個剛拿到Lv5的妙蛙種子的菜鳥訓練師,
可是我不知道哪來的狗屎運,竟然撿到了一顆大師球(Master Ball)!
然後我又開了主角外掛,遇到Lv70的超夢(Mewtwo)!

一個手滑,大師球砸中了超夢。
紫白色的大師球左右搖晃三下,
超夢變成我的了。

天啊,成為世界第一的訓練師再也不是夢想!

錯了。

因為我的訓練師等級太低,所以即便有了超夢,
我依然無法控制它。

就像小智初期無法控制他的噴火龍那樣。

所以愛麗絲也無法控制那頭龍。
(什麼狗屁比喻,請無視我)

不過想想也對啦,讓愛麗絲在第一集就獲得那麼強的龍,
接下去的兩集故事還演得下去嗎?

沒錯,這不是單本就結束的小說。
這是系列小說,目前我知道有三本。
會不會有第四本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我看完第一本後,就處於一種很矛盾的狀態。

「我想知道後續」

「我沒有很想再讀這系列」

就這兩種念頭讓我糾結不知該不該買接下去的兩本。

啊啊啊,糾結啊。
啊啊啊,人生啊。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偽裝

從什麼時候開始,已經不想把太多的真實感情顯露在臉上了呢?

在懵懂又無知的青春期,開心或難過、生氣或委屈、期待或失望,總想什麼都寫在部落格。

那時候,文字是我僅有的武器,就像隨我意志揮動的長劍。

儘管知道某些文會惹來一頓罵或是使某段關係變得更為惡劣,我明知會有什麼後果,但依然沉不住氣霹靂吧啦全寫出來。

如果我那開始老化的腦袋,名為記憶的電板沒有出現短路的話,那時的情緒就像是「不寫出來我吞不下這口氣」類似這樣的感覺。

結果還真的因為這樣,我被某個同班同學封鎖了,哈哈哈。

沒差,反正可以來到這地步的友誼,就代表沒什麼好可惜的了。

同時這也表示,所有我的秘密(可以見光的),幾乎都寫在部落格了。

因為我沉不住氣嘛,哈哈。

剛才稍微在面子書爬了一下自己的頁面,赫然發現狀態文少了好多好多好多,取而代之的是分享一大堆人家的影片、照片、文章、笑話等。

這樣的自己和一年以前的我,判若兩人。

現在的我彷彿……想把自己埋沒在深不見底的地底下。真實的感情被我收得很深、很深,緊緊捉住,深怕一個不小心它就會從指縫中溜走似的。

驀地驚覺,我似乎強迫自己笑了好長的一段時間。

時間長得連自己都忘了這是偽裝的笑容。

為何需要偽裝?是在逃避什麼?或是懼怕什麼?

我不懂。

偽裝就像是自我保護,隔絕外面的世界,逃避名為未知的事物與感情。

什麼時候,我成了這種人?

無解。也不想解。

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

2017第六本:《鋼鐵德魯伊:圈套》



阿提克斯,世上僅存的德魯伊,在亞歷桑納經營一家神秘學書店過著隱姓埋名的生活。閒暇時會化身為動物,與他的愛爾蘭獵狼犬一起奔跑狩獵。
他的鄰居和顧客以為這個渾身刺青的小伙子只有二十一歲——
二十一是沒錯啦,不過不是二十一歲,是二十一世紀。他活了超過兩千年,比大部分的吸血鬼還要年老,修煉兩百多年的女巫在他眼裡就像兩歲的嬰孩。
寫在史書上的大型戰爭,他幾乎都有參與——當然不是領導級人物,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在戰場上大放異彩只會讓他加速曝光。
阿提克斯能自大地擷取力量,並自由往來各文化的神域異界,還擁有一把鋒利無比的魔法劍富拉蓋拉——解惑者。

看起來好像很厲害還開掛這樣對吧?
如果你活了兩千年,卻一點都不厲害,不就白活了?
不不不。
如果沒有這點本事,就算有這麼長的壽命,也沒辦法安全活過兩千年啊。

然而,有位凱爾特神祗想要阿提克斯的那把魔劍,而祂已經獵殺阿提克斯好幾個世紀。而這個固執的神終於查到阿提克斯隱居的地點,同一時間,阿提克斯也不想再逃避了。
但,阿提克斯是個德魯伊,說到底也只不過是個凡人經過修煉轉化為可以使用魔法並長生不老的人類,而他的敵人是個實實在在的神祗。
他打不過祂。他需要外力幫助——法力強大的女巫團、有暴力傾向的死亡女神莫利根,還有他的吸血鬼和狼人律師團隊。

以上,就是第一集《追獵》的故事內容。




阿提克斯殺死凱爾特神的消息傳了出去後,他收到來自世界各地的請求——請他或拜託他殺了那些人討厭的神祗。
其中以極大票數領先於其他神祗,成為公認最想殺死的神祗第一名——北歐雷神·索爾。

阿提克斯說,現在我們熟悉的漫威雷神索爾,是2.0版本。
1.0版本的真·雷神索爾,是個十足十的混蛋。
他可以因為無聊,就降下暴雷把一村子的人給活活電/燒死。

但阿提克斯的願望就是遠離這些麻煩。
他好不容易解決掉一直追殺他的凱爾特神,理應迎來夢寐以求的平靜生活,怎麼還會自討麻煩地去殺死索爾,好讓其他北歐神接替凱爾特神祗來追殺他啊?
不,阿提克斯沒這麼笨。

不過他最後還是幹掉了索爾。
嚴格來說,是他的吸血鬼律師幹掉了索爾。
但阿提克斯也是造成此次事件的元兇之一,因為吸血鬼沒辦法爬上世界樹,去到上層的阿斯加德國度。
皆因他想償還吸血鬼律師的人情,即使不情願,也只能硬著頭皮答應帶他去殺索爾。
只是沒想到,他們還真的殺了索爾,而且還活著逃了出來。



不過我要說的主題,都不是上面的前情提要。
我要說的是第四本《鋼鐵德魯伊:圈套》。

話說阿提克斯一行人殺了索爾後,過程中不小心多殺了幾名阿薩神族,還把奧丁打成流口水的植物人。導致剩下的阿薩諸神都想置阿提克斯於死地,不少其他文化的雷神也把索爾之死當作針對所有雷神的冒犯。
無可奈何之下,阿提克斯製造了一個假死的消息,因此又欠了一個騙徒神——凱歐帝的人情。

前面說過了,阿提克斯不愛欠人人情(欠神人情也不喜歡),所以就答應幫凱歐帝辦件事。
你知道的,騙徒怎麼可能和你做正常的一對一交易?
阿提克斯因此惹上了邪惡原住民變形者的麻煩。
然而,麻煩總是在你倒霉的時候接踵而來。
由於第三集《神槌》中,阿提克斯大鬧阿斯加德時,無意間將北歐死亡女神釋放出來,於是該女神在第四集中跑來打算說服阿提克斯和她一起來完成“諸神黃昏”。
沒錯,是個邪惡的死亡女神,也是鼎鼎大名洛基的女兒。
當然,我們的主角最不想做的就是惹麻煩(儘管他已經惹上夠多麻煩了),所以就算是洛基的女兒也沒情講,吃了閉門羹。但卻因此得罪對方,想殺他的神又多了一個(真悲哀)。

當阿提克斯終於完全解決掉所有麻煩後(洛基的女兒逃走了,估計是後期反派的主要人物之一),他和本書女主角——關妮兒,同時也是他新收的唯一一個德魯伊學徒,過著隱姓埋名的日子。
直到十二年後……

好了,那是第五本的故事,我還沒有看。
所以這集就先到這裡。

純粹只是想更新部落格而寫的文章,我並沒有要認真寫讀後感。

所以就這樣啦,哈哈!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曾經
把妳寫成一首歌是夢想的最初形狀

歌詞化成雪白翅膀
往回憶的方向飛翔

再美的夢也會被時間流放
心碎在我們常走的小道上

回憶很美也很傷
雨水落下滑進眼眶

幻想過的地久天長
憧憬過的地老天荒

難道只是殘酷的假裝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2017第五本:《絕對的孤獨者:咀嚼者》

故事講述某天,人類初次接觸地球外有機生命體,以複數墜落至地球上的幾座城市內。
爾後,被稱為【第三隻眼】的生命體,會賜予跟它們接觸的人現代科學無法解答的【力量】。

有人得到連聲音都能超越的【速度】。
有人得到連鋼鐵都能斬斷的【刀刃】。
還有人得到可以咬斷萬物的【牙齒】。

十七歲的少年——空木實也是接觸【第三隻眼】的人之一,他唯一的心願,以及得到的能力……

就是【孤獨】。

這股力量賜予他【絕對孤獨】,卻也將他捲入進他極力避免的戰爭之中。

【絕對孤獨】,是個可以包裹全身的硬殼,硬度甚至從六十米高的大樓墜下,少年也安然無恙。

空木實因為童年的創傷——父母以及姐姐死在他面前——因此極力避免與他人產生交集。

以為只要將所有人拒於門外,就不會與他人產生感情,繼而交織出回憶。

他的最大願望是所有人都忘了自己的存在,成為一個誰也不認識自己的人。

那樣,就不會有回憶。

那樣,就不會再有人離他而去。

那樣,就不會再有撕心裂肺的時候。

……

故事從頭到尾都籠罩著一股快要讓人窒息的壓迫感。

壓迫來自沉重的情節,以及主角那負能量滿到爆棚的性格。

嗯,老實說,不是很喜歡這樣的角色設定啊。

所以看的時候一直跳出戲外,不斷在吐槽這個中二感滿滿的主角。

什麼叫希望這世上沒有人認識你沒有人記得你啊?

只要你還活著,就一定會和其他人產生交集啊。

我們人類是群體動物,不管怎麼否認都好,我們一個人是無法好好活下去的。

某天我在面子書也看過一則新聞,說有研究指出,一個人長期處於寂寞孤獨的狀態,對身心都不好。

也就是說,一個人長期孤獨,是會生病的!

目前看完第一本,主角施展硬殼時,會得到無死角的保護,就連火影忍者裡——日向寧次號稱【絕對防禦】的【八卦掌·回天】,也不夠這個硬殼牛逼!

這集的反派是個擁有沙虎鯊利牙的能力者,就算是鋼鐵也可輕鬆咬斷!

但是啊,所謂的主角,本身的存在就是個bug,管你反派有多強,遇上主角就什麼都不是。

所以,你沒猜錯,什麼咬斷鋼鐵、世上最堅固、可以撕裂一切的牙齒,碰到主角的硬殼,連個裂縫都咬不出。

唉,怪就怪在你找錯對手了,幹嘛去惹主角呢~

為你感到悲哀,咀嚼者。

啊,對了。
這是我最愛的輕小說作者——川原礫的第三部系列作品。
雖然出版了兩年,但我就是現在才有時間看。
又開了一個新坑。
唉。

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

2017第四本:《聽風的歌》


去年2月中旬是一年一度的台北國際書展,那時出版社決定到國外試試看能不能擦出什麼不一樣的火花。我有幸成為出差的其中一員,於是人就在台北世貿一館了。

愛看小說的我,又是在出版社工作,難得來到嚮往已久的台北國際書展,怎麼可以不買書呢!

於是在工作空檔,我和編輯——也就是現任總編——結伴去察看其他出版社/書店的檔口。

美其名是“刺探軍情”,實際上是半刺探半買書。

好啦,不能拖總編下水,是我是我,只有我帶著私心去買書。

不過我要聲明,雖然是辦私事,但我還是有乖乖研究人家檔口的擺設、熱賣書的內容和宣傳用語、大字報等,並沒有忘記我是來工作這件事。

走著走著,總編無意間瞥到日本名作家村上春樹的系列套書,立馬渾身不自在,不安分的手蠢蠢欲動。站在原地猶豫了半饗,邁開腳步走去,提起套書。

【不是這套,但我找不到總編買的那套,不過也是一樣那麼多書,有個大概就好。】


『這套書也太便宜了,我買這個,你幫我拿回去。』他將套書遞過來說。

(因為總編報讀了一個短暫的課程,時間在書展結束後。因此書展結束後他會獨自留在台北,而其他同事先行回國。男丁裡面除了也同行的兩位老闆,剩下的就是當時年紀最輕、職位最小、資歷最淺的我,所以理所當然地就只有我可以幫他帶回去啦。)

我伸手接過那套書——整個人瞬間往前傾斜,脊椎差點沒折斷!

我懷疑自己拿的不是書而是雷神托爾的錘子吧!

這套書也太重了!重量堪比健身房的二三十公斤的啞鈴啊!

『我不要。』我一秒拒絕道。

『哦,那算了。』總編的優點就是話只說一遍,拒絕的話也不會拖拉。

我以為他會就這麼死心,但一段時間後,套書忽地出現在出版社。

我邊茫然注視套書邊說:『你就是要買就對了?』

『村上春樹的系列,怎麼可以不買。』他理所當然地回應。

繁忙的工作使日子像洪水般逝去,許多個月後的某天,我終於有想看村上春樹的書的衝動了,於是就向總編借,而他也推薦給我作者寫的第一本——《聽風的歌》。

寫了那麼長,終於進主題了。

其實也沒什麼好寫的,這不像我平常看的輕小說。村上春樹是大師級人物,看他書的人的年齡層很廣,我隨便評的話搞不好會被罵?

不過還是簡單說一些好了。

首先,我看不習慣。

據說村上大師寫這本書的時候,他還在咖啡廳打工,只能趁短暫的空閒時間寫在紙上,就這樣斷斷續續、鍥而不捨地寫完,所以故事每章節的字數都不長。

我看不習慣的不是章節與章節之間的字數太少,而是故事與故事之間跳躍得太快。

老實說,我真的看不太明白故事的主人公與其他角色的對話。他們的對話就像你和好友之間的對話般,可能有些特別用詞只有你們才懂,其他人是完全不懂的。

再說下去可能就被罵是我智商低看不懂之類的話語出現了。

說說我最喜歡的一句話。

“所謂完美的文章並不存在,就像完美的絕望不存在一樣。”

相信寫過文章或小說的人都能體會這句話。

無論你在這個時間點寫的文章有多好,你自己也對這文章感到非常滿意。但過了一段時間後再重看,你會覺得錯誤連連,這裡寫得不好,那邊寫得好爛,然後就是改改改。

好了,這次滿意了。幾個月後再看,還是覺得可以寫得更好,當時的自己怎麼可以寫出那麼不堪入目的文字?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你一直在進步。

因為你進步,所以你對當時的文章有了不一樣的看法,可以用更好的詞彙,更好的描述來形容那篇文章你想要表達的。所以,所謂完美的文章,根本不存在。

總的來說,雖然我看不習慣《聽風的歌》,但看完後有種淡淡的、緩緩的、寧靜的感覺。

彷彿,時而感受微風輕撫臉龐,時而聽見夏天林間的蟬叫。

一種,舒服、悠閒、療愈的感覺,油然而生。

是幸福的。

因此,即使我看不習慣這類型的小說,但我依然推薦——《聽風的歌》。

【日誌】180920

 一如過去六天的早晨,洗刷後早餐伴Netflix。 最近無意間找到Kevin Hart的脫口秀節目,前後看完兩場,心裡默默為他標上「黑人版黃子華」的稱號。雖然對一些主題抱持著不認同的立場,但整體來說還是讓我從頭笑到結束。 稍微科普一下,Kevin Hart是演電影《Jumanji...